一、 中文文献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西安图书馆读者证》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借阅区;哲学、宗教借阅区;社会科学C-H借阅区;文学艺术;历史地理;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借阅区及少儿活动区;期刊借阅区借阅图书和期刊。
二、 每张读者证每次可借图书4册,借期30天,可续借1次(30天);优惠读者证每卡每次可借图书4册,借期60天,可续借1次(30天);每张读者证每次可借5册期刊,借期10天,可续借1次(10天);优惠读者证每卡每次可借5册期刊,借期20天,可续借1次(10天)。逾期费:逾期中文文献0.1元/天滞纳金。
三、 读者可根据需要续借书刊,每册书刊允许续借1次,过期未还图书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办理续借手续。
续借电话:
029-86521355(6)转8220(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借阅区;哲学、宗教借阅区;社会科学C-H借阅区;综合性图书借阅区)
029-86521355(6)转8207(文学借阅艺术、历史地理借阅区)
029-86521355(6)转8313(自然科学借阅区)
029-86521355(6)转8120 (少儿活动区)
029-86521355(6)转8108(期刊借阅区)
四、 读者每次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将所有书刊当面检查,如有破损应及时在服务台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破损章后方可借出。
五、 请爱护所借书刊,不得撕页,污损,丢失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图书携出馆外,违者按《西安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及超期赔偿制度》执行。
六、 为方便他人借阅并提高书刊利用率,每位读者一次取阅书刊不得超过4册,并请在本区阅览。
七、 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饮食、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手机等通讯设施请置于静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