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

  • 发布时间: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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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近平: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来源:新华网   2016年05月28日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  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下午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是深刻持久的。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投入、扎实行动,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的政策措施、工作基础、体制机制等还存在明显不足,同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晚年生活的期盼差距较大。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不仅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而且能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要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要加强家庭建设,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要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搞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要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配套政策法规,统筹好生育、就业、退休、养老等政策。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我国老年群体数量庞大,老年人用品和服务需求巨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要培育老龄产业新的增长点,完善相关规划和扶持政策。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要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思路,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要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作用,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2一批新规今起实施:国家考试作弊或“禁考”3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年06月01日

 

    快递收寄验视成强制性行业标准,国家考试作弊或“禁考”3年,童装有了强制性“新国标”……今起,一批与你我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将正式实施。

 

  快递收寄验视成强制性行业标准
  今年2月,国家邮政局正式发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邮政行业标准。该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今起施行。
  规范要求,对于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坚持“即查即停”原则,即在整个快递生产环节中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对该件进行操作,并按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规范明确提出,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这意味着实物验视将成为今后我们交寄快件的必经程序。
  规范还明确,快递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接单时,应提前告知寄件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国家考试作弊或“禁考”3年
  去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教育法的决定,新修订的法律今起施行。
  修订后的教育法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教育法还明确了对考生考试作弊的惩处办法。新修订的教育法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相关作弊行为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分高校设立审批下放到省级政府
  同样在去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高等教育法的决定,新修订的法律今起施行。
  修订后的高等教育法规定,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新法还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包括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调查、处理学术纠纷等职责。

童装“新国标”今起实施
  今天起实施的还有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个标准由国家标准委2015年5月26日批准发布。该标准对童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明确规范。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新国标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标准要求等同于欧盟标准,高于美国标准;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受试者参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须告知可预见风险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管理,维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者权益,保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今起施行。
  规范提出,在受试者参与临床试验前,研究者应当充分向受试者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说明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包括已知的、可以预见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等。申办者对发生与试验相关的伤害或者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严格临床试验风险管理方面,规范明确了临床试验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和临床试验的暂停和终止机制。通过落实申办者的主体责任,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安全和可控。
  规范还对临床试验申办者、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以及临床试验的监管部门等各方职责,强调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的管理责任、细化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的责任和义务等作出明确要求。

 

3北京上海等多地下调社保费率 降低单位用工成本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2016年04月08日

 

降低费率可降低单位用工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同时,还能够增加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有利于促进就业。

 

    下调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会对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增长因素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

    近期,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天津等超过12省份宣布下调社保费率。此次社保费率下调将为企业带来多大利好?企业缴费减少,参保人社保待遇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调整费率水平,是否会影响到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经济日报》记者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调查。

    社会保险费率,是指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占缴费工资的比例。我国城镇职工法定社会保险为5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人社部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五项费率合计为39.25%,总体偏高。那么,此次降低费率能为企业带来多大实质性利好?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主管朱惠莲最近就感受到了企业减负的进展。“因为参保人数多,公司每年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高达3亿元以上,随着失业、工伤、生育‘三险’费率下调,去年我们少缴纳了500多万元社保费用。今年预计将少缴纳近千万。”朱惠莲说。

    朱惠莲的切身感受,也是近期各地新一轮降低社保费率的缩影。上海、广东、天津、浙江、福建、云南、甘肃等地陆续出台“降费”政策,一些地方还启动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社保费率下调后,企业受益最为明显。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钟仁耀认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可以降低单位的用工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同时还能够增加企业对劳动力的雇佣数量,有利于促进就业。

     企业社保负担降低后,会不会出现以减少职工社保待遇来换取费率的下调?这是社会关注的另一焦点。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多地降低费率的决定,是在基金可以承受的基础上经过精密计算得出的,处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同时,养老保险费率调整仅涉及企业缴费部分,个人缴费比例并未调整,不会影响居民待遇。

     “下调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会对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增长因素产生影响,因此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当前,不少地方老龄化程度加剧,各项社保待遇刚性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面临较大收支压力。记者注意到,目前多地公布的下调费率方案,多以生育、工伤、失业三个小险种为主,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大头则采取了回避态度。

    有观点认为,要想有效降低社保费率,还得拿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大险种开刀。但需要正视的是,去年我国部分省份养老保险出现当期收不抵支。人社部近期表示,曾经宽裕的医保基金,也有相当一部分省份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基金“穿底”风险日益凸显,需要一定的费率支撑。

    “对待社保降费应该全面理解、理性看待。当前看来,全国各地的实际缴费费率明显不同,有些地区的企业缴费费率要低于名义费率,不应当笼统地降低费率。”褚福灵说。

    受访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有的省份资金充裕,有的省份已经出现当期收不抵支。各地调整养老保险费率,要视情况而定,看是否具备调整条件。如广东、浙江等地节余较多,可以先降、多降。而一些省份,已经在动用历年节余或者需要大量财政补贴,这就要慎重考虑。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透露,目前人社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人口结构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以及积累结存状况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在统筹方案出台并实施之后,全国各地养老保险费率的统一还需要经历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

 

4吉林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 鼓励个人购房贷款

来源: 新华网    2016年04月13日

 

    记者12日从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将调整,放宽租房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延长了申请提取时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具备提取条件后的12个月内申请提取,调整为24个月内申请提取。

    新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6个月内且本年度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

    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家庭组合贷款业务,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允许以购房人本人家庭为主体,购房人家庭为借款人,直系亲属为共同借款人的形式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积极鼓励个人购房贷款。对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无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40%。核定贷款额度时,借款人月还款额从家庭月总收入的50%提高到60%。

 

5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增至2190元

来源:新闻晨报    2016年04月01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从今日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以及职工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

 

  ■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达19元

  从今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到2190元,增加1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整到19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人工成本等因素。在方案拟订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企业和劳动者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兼顾了双方的利益。

  ■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下线为4%,上线为14%

  经综合考虑本市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工资水平等情况,制定了2016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平均线为9%,下线为4%,上线为14%。

  企业应当建立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企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平均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其中,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企业,可参照上线增长工资;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二倍以上的,应按平均线以下水平增长工资。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下线。

  应当努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企业高管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失业保险金标准

  1-12个月每档增160元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今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160元,分别提高到1415元/月、1470元/月、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就业补助标准

  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从今日起,本市青年职业见习、协保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标准随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616元/月提高到1752元/月,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都从1010元/月提高到1095元/月。

  同时,从今日起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包括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在现有2140元/月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调整为2310元/月。

  ■工伤保险标准

  调整三项待遇标准

  今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440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420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390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370元/月。

  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4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40元/月。

  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医保封顶线

  从39万元增至42万元

  今起,将2016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提高到4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小城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同步调整。2016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

  此外,今起外来从业人员全面参加本市五项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相关政策文件正式颁布后,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公布。

  [相关新闻]

  本市今起调整提高  五大社会救助标准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本市今日起调整提高部分社会救助标准,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和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9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880元。二、调整提高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重残无业人员、社会孤老残幼、三胞胎和司法老残等4类对象,从每人每月10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散居归侨、历史老案纠错平反人员等8类对象,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370元不等。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0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150元。四、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元。五、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从每人每月8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的收入,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

 

6中消协发布网银服务八大问题:安全措施不到位

来源:京华时报    2016年05月28日

 

    网上银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隐患。中消协昨天公布了对网上银行服务体验式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在安全措施、权益保护以及体验感知等方面,存在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据介绍,今年1月至4月,中消协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广州、昆明、沈阳、武汉、青岛和太原10个城市分别对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16家银行开展了网上银行服务体验式调查活动。根据调查体验结果,16家网上银行服务情况总体表现较好,但在安全措施、权益保护以及体验感知等方面,一些网上银行相关服务还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

  据了解,目前相关银行已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优化或更正。中消协建议网上银行应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提高网上银行服务信息的透明度,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断强化技术防护,重视安全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为消费者安全放心地使用网上银行提供保障。

  ■具体问题

  1.消费者成功登录网银后,部分网上银行个人网银页面未显示“登录次数”或“预留信息”。

  2.多数银行网站在网站首页或网银登录页面难以查看到银行公示的官网地址。

  3.少数银行未按相关规定在网站首页或网银登录页面设置安全教育专栏。

  4.多数网上银行无法让消费者一分钟内找到投诉方式和投诉处理流程等信息,不仅如此,一分钟内在网站主页或网银首页找到安全提示的消费者比例不高。

  5.部分银行在服务优惠活动的价目表不按要求标注有效期的情况较多。

  6.少数网上银行公示服务价格的位置不够醒目。

        7.部分网上银行在初次安装和登录过程中使用不方便。

        8.在线人工客户服务响应速度表现相对较差。